欠什么债不用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章某向孙某借款4000元后不还,孙某到法院起诉科元网,法院驳回了孙某的诉求!因为有些债法律确实不保护!

孙某开了家棋牌室,章某在棋牌室打牌输光了钱,向孙某借了4000元后再次输光。由于孙某不还钱,章某就到法院起诉。但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的借款存在主观上的恶意,违反了公序良俗,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赌债不合法,这个很多人都知道,比如赌桌上输了钱写了借条,但实际并没有真实交付借款,这种债务显然不受法律保护,是不用还的,如果闹大了双方都可能被公安追责。但是如果有人借钱去赌博科元网,出借人不是和债务人对赌的人,这种钱要不要还?


比如本案有些人就有疑问,说孙某是开棋牌室的,纵容大家在棋牌室里赌博,又自己在棋牌室里放贷,他确实不该受法律保护。不但如此,孙某敢到法院起诉也是蠢,法院要驳回后,还应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如果章某是向其他打牌的人借的钱要不要还?或者章某离开棋牌室找其他亲友借钱,然后去赌博,这种钱要不还?

这个问题,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有规定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所以,这里的关键是出借人是不是事先知道借款人借钱是去参与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果借钱时确实不知道,那这债务受法律保护,应该还。如果明知是借钱去赌博的,这种债务法律就不保护了。
有人说我知道就说不知道,你凭什么说我知道?注意,法条里说的是“事先知道或当该知道”,除了出借人自认知道以外,在某些场景下法律是默认知道的,比如本案借钱的事就发生在棋牌室里,在这个地方不管是找开棋牌室的孙某借钱,就是找其他在棋牌室里打牌的人借钱,都属于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形。在其他场景里是否知道应当知道,也要结合具体证据判断。所以,如果碰到有赌博等违法犯罪恶习的亲友,不要借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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